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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税讯】国务院:“三证合一”改革后,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

国办日前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》明确,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,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。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,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。

 

延伸阅读:

1. 什么是三证合一

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,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,改为一次申请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。

2. 目前试点情况

现阶段,已试行一窗受理、并联审批、三证统发登记模式改革和一窗受理、并联审批、核发一照、一照三号登记模式改革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可继续试点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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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申请登记审批流程

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要求,整合优化申请、受理、审查、核准、公示、发照等程序,缩短登记审批时限。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企业申请并审核后,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间共享,实现数据交换、档案互认。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4.改革成果共享应用

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,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。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,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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